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期间外理赔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保险期间外理赔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交通事故走综合保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走综合保险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保险理赔款是营业外收入吗?
保险公司赔款不应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如:赔付汽车事故保险
1、修车发生的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收到保险公司全额赔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收到保险公司部分赔款 借:银行存款(保险部分赔款)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超出赔款的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如: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 1、发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2、收到保险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3、结转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几日内?
新保险法规定一般情况理赔三十天做出核定。 按照新保险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期间外理赔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保险期间外理赔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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