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时效的中断是指什么-论述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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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时效的中断是指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保险理赔时效的中断是指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论述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是?

论述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1、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为: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律事由的发生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进行的一种状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关于这个问题,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权益的期限。中止和中断是两种可以暂停或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况,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1. 中止:中止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况包括:

- 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同意暂停诉讼时效的计算;

- 法律规定的情况,如被告因病或服兵役等原因无法参与诉讼时,诉讼时效暂停计算。

中止的特点是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2. 中断: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的计算被打断,重新开始计算。中断的情况包括:

- 当事人之间提起仲裁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诉讼时效中断;

- 当事人之间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诉讼时效中断。

中断的特点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重新开始,新的计算期限从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总结起来,中止是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而中断是诉讼时效的计算被打断,重新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是?

(1)权利人之请求,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方式,均可使用。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2)义务人的同意,是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同意的方式,对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3)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诉讼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的,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但是,权利人于起诉后又撤诉的,其起诉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起诉已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救济,其内含请求之意思并未因撤诉而撤销,故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理赔时效的中断是指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保险理赔时效的中断是指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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