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险猝死还有时间的规定吗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意外险猝死还有时间的规定吗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为何重疾险和寿险自杀条款,需要两年后才赔?
通俗点说,这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企业,首先也需要防范风险。保险法作为保险行业的基本大法需要对保险市场的主体双方作出公平公正的保护。
如果一个人想要自杀,买了大额寿险,没有2年的的保护期,那么可能这种道德风险将会频发;另一方面,一个人当下的心里状态想要自杀但是2年以后还是这种心里状态,这种几率会小很多。
《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合同法》第41条规定,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两年内自杀的,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但是,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两年后自杀的,是应当按照“疾病身故”、“意外身故”还是“一般身故”进行理赔,法律并未给予明确规定。中国将“自杀条款”期限定为两年,是因为根据心理学的有关研究,一个人在两年以前即开始有自杀的计划,这一自杀意图能够持续两年期限并最终实施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所以,中国保险法中自杀条款的这种规定,既可以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也可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买了意外险,突发脑溢血死亡,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这是一个在保险的理赔实务中常见的一个案例,也是最具争议性的案例。在几年前碰到过类似的案件,公司做了拒赔处理。
在案件中,被保险人在卫生间跌倒。送到医院里面去以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下的结论是脑溢血诱发的死亡。客户家属以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报案申请理赔。但在公司调取客户的住院病历和抢救资料以后。发现被保险人以前就有既往病史,医院确认被保险人的跌倒是因为脑溢血诱发。死亡主因是脑溢血,所以公司做了拒赔。
意外在保险上面的定义是指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外来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案例中被保险人的死亡是因为脑溢血诱发发的直接死亡,属于自身疾病的一种状况,所以不属于意外保险的赔付范围。处理过程中被保险人家属曾经提出脑溢血是因为意外跌倒造成的。但是当时理赔人员做了一个解释说明。让被保险人的家属知道了拒赔的道理,只有自身有疾病存在,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客户了解后放弃了理赔申请。同样的纠纷类似理赔还有意外跌出心脏病,肝癌等,但这些都是不符合意外理赔定义的,都是属于自身疾病的。
当然在理赔实际中,也有意外造成的颅内出血,如果医疗病历和相关辅证能证明是意外造成的,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的,就可以申请意外理赔,例如车祸造成的脑出血,高空坠落或撞击损伤等,都有明显的外来伤害痕迹!医院病历也能确认是意外所致。这就能理赔。
同时要说明一点,保险理赔是否能够赔付不是依靠保险公司的观点或客户的观点为准,而是以国家授权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据作为理赔依据的。例如医疗中的病历,发票,交通事故中的交警事故处理单等。
认可我的回答就关注我的头条号杨培志,更多保险方面的文章期待你的点评和讨论。
不赔,脑出血属于疾病类,意外险指的是,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比如,你走路摔倒了,手着地,骨折了,这给予赔付,但是你头着地,病历上写诊断为脑溢血,那就不赔了。要分清疾病和意外的定义。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人员都是医院医生出身的。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意外险有三种赔付,一种意外死亡身故,第二种意外残疾,第三种意外医疗!通过字面意思就可以知道赔付的首要条件是发生意外产生的后果!那么这个脑溢血是死亡直接原因,有没有脑溢血的直接原因呢?是不是发生意外造成脑溢血,而后死亡呢!如果是,那就有赔偿义务,如果没有,那就不赔偿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意外险猝死还有时间的规定吗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意外险猝死还有时间的规定吗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意外险猝死还有时间的规定吗 被保险人 理赔 脑溢血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