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赔付流程-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chkek 理赔攻略 213

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2个有关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2. 工亡赔偿应经过怎样的程序来领取?

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首先,咱们的知道,工伤是怎么认定的,具体如下:

  1、个人因为工作原因或者性质和内容,患上相关职业病的。

  2、在工作的地方因为工作的原因遭遇到非法暴力侵害的。

  3、在上下班的旅途中,遭遇到车祸或者意外的。

  4、在出差期间或者因为工作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意外侵害或者人员失踪,下落不明的。

  5、个人在单位的工作期间,出现事故受到伤害的。

  6、从事工作的预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受到了伤害。

  7、其他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工伤。

 赔偿方式:在认定属于工伤后,具体的赔偿方式则要按照合同内容来判定,就医的话,是要去指定的医院去治疗的,当然,情况紧急的话,自然就是就近原则。然后再按照伤残程度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在这过程中,由用人单位办理,如果单位不处理的话,则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根据相关规定,也是单位赔偿。

 

  

工亡赔偿应经过怎样的程序来领取?

  工伤死亡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2点关于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 工伤保险 亲属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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