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碰车了为什么要报保险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3个有关碰车了为什么要报保险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新车擦碰维修费三四百,到底走保险好,还是不走保险?
交强险里面有个2000的份额,只要你在下次交保前所有维修费用不在2000以上,就对你没有影响,超过2000了,也要看你买的商业险的情况,一般来说1万以内的对你影响也不大,4~6%的车损险保额的溢价,一般来说2000左右的车损险也就涨个4~500块,其他任然没有影响。
所以建议你还是去走保险吧,毕竟买了保险就是用在意外状况上的。
提示:交强险是每年固定的,无论你是否出险、报警、索赔,保额费用基本不会变的,
别人碰着我的车走保险为啥还需要我的保险单?
别人的车碰到你的车,在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是要你的交强险的保险单号的,因为交强险保单规定,是双方事故的无责那一方都可以申请赔付给有责任的标的车2000元的维修费,险种叫互碰自赔条款,车辆损失交强险赔偿二千元,人伤抢救费是8000元,死亡赔偿是20000元。所以说要你的保险单是代位赔偿2000元的。不影响你下一年的保险费。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认为,开车碰死人有保险理赔,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首先交通事故它是一个意外,是一个大家都不想发生的事情,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说一方故意去伤害对方,其次买保险不就是为了意外发生的时候挽回自己的损失吗?既然又不是意外又有保险补偿了对方家庭损失,那为什么不能心安理得,难道保险是天上掉下来的吗?难道不是自己花钱买的吗?为什么纠结司机自己掏钱出来赔偿才叫赔偿,保险赔的就不是赔偿呢?
谢谢邀请。
相信任何人开车都会以安全第一为目的。但如题目所说已经开车发生事故并且撞死人了,这无可挽回的事实已经发生,谁也回避不了,那当然是要坦然的承担你应该承担的。(请注意“坦然的承担”并不是所谓的“心安理得”)
还好自己买了足够的第三责任险,保险公司也一直在推销他们的商业险,积极的向驾驶员推销他们的险种,并且我们也乐意购买了他们的其中的某些险种。如上所述,当不幸的事故发生的时候,这些风险自然本就应该交给保险公司(请注意这里,(本就应该交给保险公司))。绝无什么心安理得之说。
虽然事故赔偿可以交给保险公司,但我们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对逝者的惋惜之情切切不可少了半分。
开车碰死人,肇事司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肇事司机如果取不到死亡者家属的谅解书,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肇事司机会被判实型!家属是否谅解取决于肇事司机对事故的态度以及赔偿!若肇事司机真是无所谓的态度!家属可以不出去谅解书!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碰车了为什么要报保险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3点关于碰车了为什么要报保险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标签: 碰车了为什么要报保险 或者 保险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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