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医院为什么报工伤保险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1个有关医院为什么报工伤保险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工伤保险中的交通事故为什么要出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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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的,按照规定一般先进行民事赔偿,后进行工伤待遇支付的顺序处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那么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情形的,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审核工伤待遇时,不仅要审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还要审核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求提交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是想知道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是否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9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社保经办机构可拒绝支付。《2024年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条(13)规定,“对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工伤职工或其近亲戚未获得第三人赔偿的,社保经办机构先行赔付以上项目,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已经赔偿的,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补足。以上仅供参考。alsjs
从我个人对阅读的知识了解及认识理解为司机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前曾看过这样一个案例事:
所谓“挂靠”是指与运输公司之间本没有劳动关系,事实上也没有劳动关系,但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在法律上成为公司的员工,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或营运活动,公司不对个人进行日常的管理,个人也不遵守公司关于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关于挂靠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有的认为有。司法实践也呈现出对立状态,有的法院持肯定意见,有的法院持否定意见。
既然双方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劳动关系,即便事实上没有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成立。在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作为被挂靠人的汽车运输公司要承担非常多的法律责任,包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为了维护被挂靠人的正当利益,被挂靠人可以提高管理费,进一步以合法的形式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至于为什么要出具协议,理由应该很清楚,因为你需要享受工伤险待遇,既然如此,作为保险机构理应让你出具文书证明一一协议书。此为个人阅读的粗浅理解与认识,能否起到帮助,可参阅或咨询专业法律机构与律师,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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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协议没有描述清楚,我只知道交通事故中只有一个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一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为什么要有这个责任认定书:首先这个是交警判定的,说明了我们到底有无过错,需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划分清晰明聊。同时,我们在办理报保险的时候,他也需要这个现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这个证据,保险公司是不会承认你出交通事故,更不会陪偿你。所以,出了交通事故,严重的,一般还是建议不要私了。私了万一需要补个什么证据的时候很麻烦。除非双方签定协议按手印并有证人。不然,你是在工作期间,出的交通事故,你公司得给你赔偿,你的人身险应该给你钱,没有交警来判,没有责任认定书,你说咋办呢,现在什么事情都讲究证据了这就是证据了。所以说呢,这个很重要。牢记!
望能帮到你。
这是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工伤保险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是可以由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双赔的,怕工伤保险赔偿时不支付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您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协议或者判决书。
因为交通事故发生时包含许多的方面,我从以下5点来讲:
1、交通事故是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2、交通事故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生活护理费、住院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3、交通事故造成重伤至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费、交费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生活费、辅助器、器具、鉴定费等费用);
4、交通事故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抢救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5、如果肇事方驾驶的车辆有保险的,一般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后再次由工伤保险赔偿;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若有其他问题在评论区留言。
你说的是要求你出具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让你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认定原因,与你申请工伤的申请是否相符,包括时间和地点。第二个是看责任,你是不是主要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工伤认定里规定有几个条件会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通过交通认定书上的时间,判定你是什么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工作期间,还是上下班期间。如果是工作期间,通过单位出具的证明,还有认定书里描述发生的原因,判定你当时是不是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工伤;如果是上下班期间, 判定你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不是上下班途中,还有责任书认定你是不是主要责任,如果是由于你承担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即使是上下班期间也不会认定交通事故。
我是一名头条游客,不是什么小编,喜欢我的可以关注我,我尽力帮助大家解答一些自己知道的问题。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医院为什么报工伤保险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1点关于医院为什么报工伤保险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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