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打保险官司的律师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1个有关打保险官司的律师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为什么保险公司一旦遇到索赔问题,都叫被保险人起诉他们呢?
这个问题问的应该是车险领域吧。
寿险领域是比较少的,除非有争议,有歧义说不清楚。
车险领域,骗保犯罪的案例比较多。这里面可能会牵涉到故意伤人,或者合谋骗保。
这里面可做得手脚太多了。
毕竟跟自伤(如不小心意外摔倒)或者自己生病不同,经常牵涉到第三方。
需要法律的介入,以确保公正,哪怕出险事故很明确。
当然小额的理赔,没这么麻烦,保险公司比您还着急结案。保监会有考核,力度比客户大的多。也用不着动用司法资源,这也是需要社会成本的。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条款是死的,理赔的工作人员是有制度监管的,很多特殊情况下,正常的理赔是无法走通理赔流程,所以通过司法解决就比较容易。
案例一、
今天推送了一个案例,是外卖骑手们的意外险。合同约定的是赔付订单派送中业务员发生意外才赔付。结果,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写的是外卖骑手13点45分发生了车祸,但骑手的派单APP显示骑手13点46分接单。
依据合同约定13点45分还没有接订单,所以不能赔……于是打了一场官司,保险公司输。
案例二、
昨天推送的一个保险纠纷案例。酒精中毒算不算意外死亡。
这个案子打了几场官司,最终法院定了酒精中毒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才赔钱。
案例三、
前几天推送的一个意外险案例。突发疾病猝死,保险公司说猝死不是意外死亡,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定义的意外死亡情况。
家属不依,也打了几场官司,最后法院判决,突发疾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赔合理。
最后
事实上,保险公司让打官司,往往是因为双方有纠纷,谈不到一起。
情形有这几种:
1、不属于保险责任,如同前面的突发疾病死亡,确实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很多人认为突然发病死亡就是意外,于是和保险公司扯皮,这时候,找法院是对的。
2、条款有争议,例如前面的酒精中毒死亡案例。保险公司认为喝酒的人应该能意识到喝酒多了会导致死亡,但是家属认为每个人体质随时可能变化,个人是无法做到每天监测自己身体的,所以酒精中毒属于意外死亡。一个条款有两种解释,那就找法院!
3、保险理赔流程导致无法理赔。说白了保险公司理赔部就是一部机器,子弹还有卡壳的时候,保险理赔遇到如同最开始的外卖骑手案就只有卡壳。常理都知道,人都受伤还能去用手机APP接单?这个是多不要命?很明显就是交警系统的时间和派单APP系统时间有快慢差异导致的。加上保险公司理赔部的部分人不敢担责,只好推到法院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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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不怕被起诉,一般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去应对这些诉讼纠纷,一审输了还能上诉,二审再输了还可以不执行,拖到强制执行再说,大不了到时候再赔你,反正他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有的是人,有的时间跟你耗,就是赔钱也要能拖就拖,把你折腾个够再说。可是身为个人,我们的时间精力有限,谁愿意跟他们折腾呢?所以保险公司才这么积极提醒让你去告他们。在他们看来,你要有自知之明就认倒霉,你不嫌麻烦打官司那就陪你玩玩。
在中国有两句名言,相信大家都没少听过,第一句是:你告我去吧!第二句是: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一旦有人跟你说这两句话,那说明对方就要耍赖了。在我们国家,好像没有人害怕打官司这件事,没有人害怕成为被告,至少对于民事纠纷来说,法律对当事人是缺乏震慑力的。因为很多时候,原告即使赢了官司,被告就是不执行,原告方也无可奈何。
好在这几年我们看到了,各级法院推行强制执行的力度在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老赖正在无处遁形。希望能保持下去,让守法公民能真正得到法律保护,让不法分子能受到法律的打击和惩罚。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打保险官司的律师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1点关于打保险官司的律师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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