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特别关注了一个与保险密切相关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为什么只报70岁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小编精心整理了4个有关保险为什么只报70岁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80岁而不是70岁?
答案:1.泰康保险设置八十岁才能返本的主要原因在于该保险旨在为人们提供长期高收益和保障,而这通常需要相对长期的资金积累。
2.泰康保险的理性设置也需要考虑到长期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的平衡,若提前返本,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整个风险评估和资金结构遭受影响。
3.此外,该保险产品为长期保险,且购买者大多为长寿者或年长人群,因此该保险在资金安排上确实考虑到了投保人的长期收益和出于风险控制目的而设置八十岁返本,相当合理。
70多岁买社保划算吗?
我认为不划算了,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不知道能活几年,如果是想买的话应该早就买了,早买的话到60岁退休年龄就可以开始领养老金了,这样比较划算吧!如果你是到70几岁还没买,那肯定也是不想买,或者是经济不允许,我觉得到这个岁数再买不划算了。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70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能报销的是百分之七十。能报销的是常规药。如营养药就不报销。例如1000元自费300元。就是这个比例。也有一部分药需要自费不报。在门诊看病一年度花费1500元就可以享受报销,如果住院先交押金,出院再结帐,多退少补。只需交报销完自费部分。
开车不小心把人撞了,医药费自己出的,保险公司为什么只能报百分之70?这样合理吗?
保险公司类似的霸王条款很多,这只是其一。
只报百分之七十,其理由有两条。
第一,可能是车方没有购买不计免赔。这个一般保险合同中有约定,不买不计免赔特约险的话,保险公司有权免赔10-30%。
第二,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就是所谓非医保用药不赔。这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是完全不对的。
理由是: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没有尽到这项义务,则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2,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当中第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从这个法律规定看,并没有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的规定,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花费都应该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项不合理不必要,应当举证证明。
司法实践中,可以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会提出这个问题,但是,只要当事人据理力争,积极抗辩,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定他们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按照你说的,保险公司只给你赔付款的百分之七十,估计你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
第一、不计免赔的意思是,保险公司在给你做理赔的时候,如果你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就只会给你赔偿款的百分之七十,这个保险法应该是有所规定的。
第二、它的初衷是为了避免投保人多次故意的造成事故,所以限定了赔付比例。具体效果怎么样,是否合理,我也说不出来个所以然。
第三、不计免赔险很少的,几百块就可以搞定,买了这个保险后就会百分百给你赔付。所以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加上这个项目就好了,万一出事了有所保障。
第四、保险水很深,建议问一下懂行的朋友再购买车险。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保险为什么只报70岁问题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这4点关于保险为什么只报70岁的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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